美国OPT拟收7万美元起:学校先付款,留学生可能买单
作者:steven 日期:2026-10-12 微信分享
这几天,出了一条让不少美国大学的申请人甚至在读学生都烧心的消息:美国准备对OPT收取10万美元。 说实话,第一次看到这个数字,我也想确认一下:是不是把此前的H-1B收费新闻,重新包装成了OPT? 翻完文件之后,可以确定,这次确实是一份独立的新方案。(他们穷疯了么…) 2026年10月7日,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《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Fees》拟议规则的公开预览;10月8日,文件正式刊登于《联邦公报》。它提出,学校为F-1学生办理OPT推荐,需要先缴纳巨额费用。[官方文件] **这是拟议规则,不是正式生效。** ### 不是人人交10万美元,也不是交一次就到顶 OPT(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),是符合条件的F-1学生在所学专业相关领域参加实践训练的工作授权安排。普通OPT通常最多12个月,符合条件的STEM毕业生可以申请额外24个月延期,差不多就是一个三年的工作许可。 这份方案拟设置的收费结构,是初始推荐7万美元,后续每次推荐3万美元。国际教育协会NAFSA在10月7日的声明中,也梳理了这一收费结构。[NAFSA声明] 我把几种常见情形放在一起,就比较容易看清: | 收费情形示例 | 拟新增费用 | |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 | 毕业后OPT,不延期 | 7万美元 | | 毕业后OPT + 24个月STEM延期 | 7+3=10万美元 | | 毕业前OPT +毕业后OPT + STEM延期 | 7+3+3=13万美元 | 毕业前OPT和毕业后OPT本来就共用普通OPT的可用时长。分开申请,并不因此获得更多普通OPT时间,却可能多触发一次收费。 这次收费也不以更换雇主为触发条件,更不是每换一份工作就交3万美元。它盯住的是学校对相应OPT阶段作出的推荐。本规则不涉及CPT收费。[拟议规则第三、第五及第七部分] ### 学校先付款,不等于学校替你承担 “学校出钱”是这条新闻最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地方。 按照方案,法定付款方是获得SEVP认证的学校。学校必须先缴费,指定校方官员DSO才能在SEVIS系统中录入OPT推荐;学生之后再向USCIS提交工作许可申请。 这是一项新增收费,不是用7万美元替代原有的I-765工卡申请费。 换句话说,这不是学生找到工作后,由雇主像办理H-1B那样启动的一笔费用。它可能在学生尚未找到毕业后工作时,就已经成为申请OPT的前置门槛。[Jackson Lewis律师事务所解读] 但文件同时允许学校把成本转嫁给F-1学生、全体学生或雇主。 这直接把原本相对常规的一项学生事务,变成一道预算决策。 假如一所学校为100名学生承担初始费用,就是700万美元。这是个不小的成本,大学能否拨出这部分预算给学生更好的体验? 也许还会出现各种方案:学校全额承担、部分补贴,或者要求学生或雇主筹款?或者成为另一种变相的“奖学金”,只为少数人支付? ### 真正的变化:让大学用钱来决定谁能进入OPT 国土安全部将方案解释为打击欺诈、保护美国劳动者、维护项目完整性。原文还将收费与防止利用OPT规避H-1B费用联系起来,并允许学校选择不为某些学生支付费用、不作推荐。 我读到这里,感觉这已经不只是提高办事成本。 它试图改变大学的行为:每推荐一名学生,学校都要先面对一笔足够大的付款。大学因此被放到了就业通道的入口,承担筛选和筹资责任。 这里有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: > 愿意或者有能力交7万美元,能否证明一段实践训练更真实、更合规? 我认为,资金实力与训练质量之间,并没有这么直接的对应关系。 有钱的学生未必更符合规定,没预算的学生也未必缺乏能力。高价可以减少参与人数,却不能区分谁是认真学习、正常求职,谁在滥用身份。 更值得留意的是,拟收费用将进入美国财政部,而不是由ICE留存、直接用于OPT监管。政策机构FWD.us在自己的声明中据此质疑收费授权及政策目的;这是该机构的立场,不是法院已经作出的结论。[FWD.us声明] 我的判断是:如果按这个版本落地,OPT可能在形式上继续存在,但实际可及性显著下降。能不能进入这条通道,将更加取决于学生、学校与雇主之间,能否达成一份高成本安排。 这与直接宣布取消OPT不同,但对付不起钱、找不到付款方的人来说,结果基本上是一样的。 ### 和H-1B收费相比,这道门槛来得更早 我此前写过[美国拟对受年度名额限制的H-1B申请加收103,265美元](https://https://www.chasedream.com/article/RA2Ga)。那是2026年8月25日公布的另一份拟议规则,主要涉及雇主递交相应H-1B申请时的成本。[H-1B拟议规则] 这次OPT方案,把成本门槛往前推了一步。 H-1B阶段,雇主至少可能已经认识这名员工,了解他的工作表现,再考虑是否投入更多成本。 OPT初始推荐阶段,学生可能还没有工作机会。学校、家庭或潜在雇主,却要先决定:谁来承担让他进入美国就业市场的费用? 我更担心的,是这个先后顺序。 如果期待雇主出钱,学生需要在缺少美国全职工作经历时,证明自己值得一笔巨额投入。如果由家庭承担,留美就业就进一步变成了资金门槛。如果由学校承担,学校又需要决定有限预算该给谁。 这不是把两份尚未生效的方案直接相加,宣称“留美已经要花20万美元”。但它们确实指向同一种变化:通过提高成本,重新筛选哪些国际毕业生还有机会留下。 ### 已经在美国的学生,也不能简单理解为“老生豁免” 这一部分,我想讲得细一点。 方案拟让最终规则在正式刊登后60天生效。判断是否触发收费,关键是相应DSO推荐的日期,不是学生哪一年入学。 生效日前已经取得推荐、获批或正在使用的那段OPT,按照现有文本不会被追溯征收这笔新费。但未来再次申请OPT或STEM延期,可能进入收费范围。 尤其容易漏掉的是:**3万美元后续费,以此前已缴过7万美元初始费为条件。** 如果学生此前一直按旧制度使用OPT,从未缴过这笔7万美元,未来生效后第一次获得新的推荐,即使申请的是STEM延期,也可能先触发7万美元,而不是直接按3万美元计算。Fragomen律师事务所的解读特别提醒了这一点。[Fragomen解读] 因此,下面两句话不能画等号: > 已经批准的当前OPT,不被追溯收费。 > 已经在美国读书或工作的人,以后都不受影响。 前一句是方案的过渡安排,后一句不是。 这些仍是拟议条件,最终文本可能调整。正在办理OPT或延期的同学,应结合自己的推荐日期、授权阶段,向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确认,不要只凭“老生不受影响”的一句概括作决定。 ### STEM的优势还在,但不再只是“多两年” 对于硕士和MBA申请人,这条新闻也会改变看待STEM认证的方式。 在现有制度下,符合条件的STEM毕业生可以申请更长的实践训练时间。这个优势并没有被本次方案直接取消。 但如果收费落地,学校或付款方可能会比较:为最多一年普通OPT支付7万美元,与为最多三年OPT及STEM延期支付合计10万美元,哪一种更值得? 这是我基于收费结构作出的推演,不是某所大学已经宣布的筛选标准。 它可能让非STEM学生面临更大的相对压力,也可能使大学更愿意把有限补贴放在较长的训练路径上。但STEM绝不等于绕过费用,更不等于一定有学校或公司买单。 一个与你的能力、职业目标不匹配的STEM项目,并不会因为多了潜在训练时间,就自动成为一笔更好的投资。 真正需要一起考虑的,是课程价值、总成本、就业竞争力,以及美国工作通道发生变化之后,这个学位还剩下多少价值。 ### 现在申请,需要重新问学校什么? 我不会因为一份刚公布的拟议规则,就建议所有人放弃美国。 但我会建议,把过去容易默认成立的条件,重新拿出来核实。 **问学校:如果方案落地,国际学生能得到什么支持?** 不要只问“项目有没有STEM”。还要问学校是否已经发布正式说明、谁负责更新,以及未来如果需要筹资,学校是否会提出可执行的办法。现在学校可能尚无答案;“仍在评估”,比未经确认的“肯定由学校承担”更可信。 **问自己:如果不能按计划在美国工作,这个学位是否仍然值得?** 对以转行、提升专业能力、获取全球网络为目标的人,学位价值不只存在于美国就业。但如果预算回收几乎完全依赖毕业后在美国工作的收入,就需要重新做风险测算。 **看就业报告时,区分过去的结果和未来的条件。** 学校过去的国际学生就业率、薪资中位数,不能自动覆盖新的政策风险。职业服务的价值依然重要,但它不能代替工作授权,也不能保证有人承担新增费用。 这些问题,比提前猜测“哪所学校最有钱、最可能替我付费”,更有助于做决定。 ### 还没有生效,也不能把诉讼当成保证 本次拟议规则的公众意见截止日期是2026年11月9日。 意见期结束,并不意味着11月10日自动收费。政府还需要处理意见,决定是否修改、继续推进,并发布最终规则和实施日期。Jackson Lewis的法律解读也明确指出,在最终规则生效前,现有OPT制度不会因此改变。[规则制定程序与现行状态] 如果方案最终落地,Fragomen预计可能出现法律挑战。但“可能有人起诉”,法院可能会撤销。具体授权是否合法、程序是否充分、实施是否被阻止,都需要等待正式进展。 我觉得,面对这类政策,最难的不是看懂7万美元或者10万美元。 最难的是,把一条过去相对熟悉的留学路径,重新拆开评估:能不能学到东西,能不能找到工作,能不能获得工作授权,以及谁来承担每一步的成本。 **学校先付款,不代表学生不用承担;OPT仍然存在,也不代表普通申请人还能像过去一样使用它。** 这份方案还不是现实。但它已经提醒我们:选择美国硕士或MBA时,不能再把毕业后的美国工作经历,当成无需单独评估的默认选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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