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因为,不可能ED给SHD的信,一旦被写了,就立刻超过ED给别人的信的数量(肯定在信的总数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,才能超过给别人的信的数量)。因此,这两个行为的时间轴是完全不能重合的,自然不能用分词短语做伴随啦。

综上所述,伴随状语可以先发生,可以同时发生,也可以做结果,但无论是做什么,都需要保证和它主句的时间是重合的。


Helr老师,谢谢您的回复!我差不多明白了,就是状语从句可以表示因果关系,但是要是一触即发的因果关系。

关于您在这道题的讲解
Neuroscientists have amassed, over the past twenty years, a wealth of knowledge about the brain and its development from birth to adulthood, now drawing solid conclusions....

我可不可以认为是下结论和神经科学家积攒了20年的知识之间没有一触即发的因果关系,下结论这件事不是一个immediate consequence?

所以说是不是就是两个事件的时间关系必须有重叠,但是如果两个事件不是一触即发的,就会失去时间关系?


第一个问题:是的。

第二个问题:并不仅仅是有重叠。可以这么说吧,伴随状语所表达的这件事发生(持续)的时间必须能覆盖或者等于主句所表达的这件事发生(持续)的时间。一触即发的情况,可以算作两件事严格同时发生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原文引自:
https://forum.chasedream.com/thread-1273770-1-1.html
参与讨论及查看更多的相关文章请访问【GMAT语法专区】
https://forum.chasedream.com/forum-23-1.html

上一页
返回列表
返回首页
©2024 ChaseDream